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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执业行为有哪些

医疗执业行为包括以下几方面:

依法执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医疗卫生政策。

自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执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恪尽职守

团结协作,举止文明。

工作时间不得有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不得在医疗救治过程中相互推诿。

尊重科学

诚实守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尊重患者人身权利,不得因民族、宗教、地域、贫富、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爱岗敬业

钻研业务,公平竞争,严谨求实。

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参加业务技能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学术造假。

规范执业

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其他执业行为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廉洁自律

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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