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工程的产权性质如下:
完全产权:
新居工程房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居工程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永久性产权:
新民居住房是合法的永久性产权,但其土地使用权年限依据开发企业取得该地的用地性质确定,为40年至70年不等。
集体土地产权:
新民居所占有土地是集体土地,因此其土地不是出让也不是划拨所得,从而也不可能有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证。新民居虽然可以办理房屋的产权证,但不可以办理土地证,其产权性质仍属于集体性质。
受限制的产权:
新民居虽然有产权,但属于一种受到限制的产权,不能进行交易,且不能办理土地证。
综上所述,新居工程的产权性质为具有产权,但具体年限和性质有所不同,包括完全产权、永久性产权、集体土地产权和受限制的产权。建议在购买新居工程时,详细了解其土地使用权年限和性质,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