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应该转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具体步骤如下:
货币出资
收到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款项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为“股本”科目),反映股东对企业的实际投入资本。
如果收到的投资款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非货币出资
以固定资产出资时,根据评估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以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若有溢价情况)。
若以无形资产出资,例如专利技术等,根据评估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后续贷记科目与固定资产出资类似。
需要注意的是,入账时要确保相关的出资手续齐全,如出资协议、评估报告(非货币出资时)等,并且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