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仲裁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合同纠纷:
包括一般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事、海商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
行政合同:
由于行政合同在合同主体平等性、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与民事经济合同有较大差异,这类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而应通过行政途径或诉讼程序解决。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主要指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在海事、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较为多见。
平等主体之间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不适用于涉及人身关系和非民事纠纷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例如婚姻、收养扶养、监护以及继承等方面的纠纷,这些纠纷不允许进行仲裁。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如果您面临上述类型的纠纷,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来解决。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仲裁条款,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依法、高效地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