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保留是指某些基本权利和原则,只能由宪法来规定和限制,不能通过普通法律来改变。在中国,宪法保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包括住宅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 人格尊严,包括姓名、肖像、荣誉、名誉、隐私的保护;
6. 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7. 获得赔偿权,即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8.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障权等;
9.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10. 财产权,虽在宪法总纲部分有所规定,但在实际应用中通常需要通过其他法律来具体实施和保障。
宪法保留体现了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确保基本权利不受普通法律的侵犯,从而保护公民的基本尊严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