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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废品回收违法

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加工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回收和处置危险化学品

包括废旧电瓶等。

违反国家规定,收购以下物品

废弃危化品容器,如天那水容器、油漆桶(水性漆除外)、机油桶、农药以及其他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制品容器和包装袋。

医疗废物,包括注射器、药瓶、药品以及被污染的塑料包装。

易造成污染物质,如线路板边角料、废柴油汽油桶、废旧电池。

放射性物质及其污染的器械。

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

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国家明令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

明知是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财物而进行收购

如明知铜条、锡锭等财物是他人盗窃而来的,仍然多次进行收购。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收购上述违禁品的行为,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

废品回收站和个人在从事废品回收活动时,务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收购和处置上述违禁品,以免触犯法律。对于不确定是否合法的废品,应当谨慎处理,必要时可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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