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进行清算: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当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时,公司需要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清算。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公司,此时需要进行清算。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在公司进行合并或分立时,可能需要解散一家公司或多家公司,因此需进行清算。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当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时,需进行清算以结束公司的经营。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宣告破产时,需要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总结:
公司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清算:
1. 营业期限届满。
2.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 经营管理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6. 破产清算程序启动。
建议在面临上述情况时,公司应依法及时成立清算组,确保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