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赠予手续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赠与人及受赠人身份证明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外国人需提供护照;
台湾居民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如适用):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声明(如赠与人未婚)。
财产权利证明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存折、存单、股票、股权持有证明等。
赠与合同
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如适用):
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宅基地查册;
同意赠与证明;
受赠人村民证明;
门牌证明及门牌照片。
如果赠与的财产为共有财产
共有权人同意赠予的书面声明或声明书。
如果赠与的财产为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
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如适用)。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具体情况及公证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