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仲裁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争议时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时,该争议可以适用仲裁。属于可仲裁的纠纷范围
合同纠纷:
包括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由侵权行为引发的财产权益纠纷,例如知识产权侵权、海事纠纷等。
不涉及法律规定的不能仲裁的情形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这些纠纷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或政府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不属于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行政争议:涉及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关系,需要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这意味着仲裁主要适用于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
当事人必须是平等民事主体:
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
仲裁内容必须是合同或协议的纠纷,或者是财产权利的纠纷:
涉及刑事案件或人身伤害的纠纷无法通过仲裁解决。
综上所述,适用仲裁的情形主要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且这些纠纷必须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同时,某些特定类型的纠纷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争议被明确排除在仲裁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