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根据党员的月收入或年收入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在职党员
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党费。
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交纳党费。
月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以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
每个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和不按月领取收入的党员
每个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在职党员的规定交纳党费。
对于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
可以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少交或不交党费。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党员能够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交纳党费,同时也体现了党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党组织会根据党员的收入变化情况,定期重新核定党费计算基数和比例,并予以公示,以确保党费的收取既规范又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