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注销户籍和办理死亡证明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继承权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情况证明(如父母、配偶、子女等)、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有遗嘱,需提供已公证过的遗嘱。
房屋评估和测绘
进行房屋评估,确定房产的市场价值。
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获取测绘成果或附图。
房屋过户登记
携带以下文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书;
继承公证书;
房屋测绘成果;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支付相关税费
根据继承房产的类型和评估价值,支付相应的公证费、契税等税费。
注意事项
继承房产可能涉及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房产继承可能受到产权性质和政策的影响,需遵循当地政策规定。
请根据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