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 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在生育和终止妊娠期间的身心健康,避免因离婚而带来的不必要的身心压力和经济负担。
具体而言,该法律条款明确指出了以下几种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 女方在怀孕期间;
2. 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3. 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限制并非绝对,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请求,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
因此,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通常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法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