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一般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需要 四十五天时间结案。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如果案情简单,证据齐全,那么可以在四十五天之内办理成功。
复杂情况
如果案情复杂,可以申请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五日。即劳动仲裁案件最多可以在 六十天内结案。
特殊情况
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案件涉及重大利益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等,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则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具体情况。一般案件可以在四十五天内结案,复杂案件最多可以延长至六十天。如果需要进一步延长,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