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费,也称拆迁费,是指 因拆迁而发生的必要支出和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人工费与机械费:
这是因拆迁活动而产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支付给拆迁工人的工资以及使用机械设备的费用。
补偿费:
这是因拆迁而补偿原占用或使用人的费用,包括对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失去土地或房屋所给予的经济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
正式名称为征地动迁费,是政府依法对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土地实施征收时,向其支付的相应经济补偿。主要包含以下四部分:
土地补偿费:对土地所有权人的经济补偿。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针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
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地上的农作物。
房屋拆迁补偿费:
这是对于被征收房屋建筑价值的补偿,包括房屋重置费等。
搬迁补助费:
这是用于补偿被拆迁住户因为征地拆迁造成的不便。
临时安置补助费:
在没有提供周转房的情况下,用于补偿被拆迁住户的临时居住费用。
政策性补助奖励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当事人主动配合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拆迁人予以补偿。
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应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动迁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