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决定书是 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具体应用如下:
针对对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制作的。
罚款决定书是人民法院对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根据具体情节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额款项的决定文书。
内容
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
包含标题、事实理由、结论、尾部(注明年月日,加盖院印)。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如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等。
种类
包括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程序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于简易程序,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于一般程序。
法律效力
决定书一经下达即具有法律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综上所述,罚款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违法行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决定,详细记载了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并明确了当事人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