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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包银”骗局再现!福州一男子假黄金真诈骗获刑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通讯员 董龙枢

一种新型“金包银”诈骗手法近期在福州出现。骗子利用镀金首饰冒充真金抵押,通过支付短期“保管费”获取信任后卷款跑路。12日记者获悉,福州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期公诉了一起新型金融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廖某拿“金包银”首饰当真金,打着质押托管的幌子,骗了3位被害人共计6.6万多元。

2023年9月,犯罪嫌疑人廖某通过微信购买了一批“金包银”首饰(银饰表面镀金)。随后,他在抖音平台联系从事黄金回收的陈某,以"足金抵押""专业检测"为诱饵,诱骗对方签订质押保管协议,成功诈骗1万元。为取得信任,廖某前期如约支付了保管费。

尝到甜头后,廖某将单笔诈骗金额提高至3万~5万元,支付周期缩短至15~30天。在7个月内,廖某用同样手法先后诈骗陈某、尤某和林某三人,非法获利共计6.6万多元。

被害人因协议中的"保管费逾期未付自动触发物权转移"条款,以为已获得抵押物所有权,直到尝试转卖时剪开首饰,才发现内部为银质结构。陈某随即报警,廖某的诈骗行为最终败露。

最终,罗源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廖某提起公诉,罗源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许多“金包银”首饰,外观与金饰相差无几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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