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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工作有什么待遇

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岗位适配与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与其身体条件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

工资待遇

残疾人的工资待遇应该与其他员工同等,如果因工作效能或身体原因得到较少的收入,则应该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补贴。

特殊劳动保护与支持

残疾人工作过程中需要特殊的劳动保护、教育和康复等服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这些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平等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因残疾人残疾而降低其工资待遇、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等。

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在企业用工时,还可以享受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岗位补贴

北京市:对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不超过3年(含)的,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享受岗位补贴。对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3年以上的,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享受岗位补贴。其他地区:一些地方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招用残疾人数给予企业一定金额的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劳动力,按其当年为“三类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中单位缴费部分总额的50%,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非“三类残疾人”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含)的社会保险补贴。大同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残疾人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补贴金额按最低缴费档次的40%给予补贴。

超比例奖励补贴

北京市: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按照每人7500元的标准享受超比例奖励。

残疾津贴

残疾人可以获得残疾津贴,具体标准根据残疾证上注明的残疾等级而定。

工伤保险

工伤险是一种针对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因工伤而造成死亡或残疾的赔偿。

个人所得税减免

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免征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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