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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什么文字

文字商标是指 用汉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文字商标可以由以下几种文字构成:

汉字:

包括简体或繁体汉字,不包括异体汉字。

汉语拼音字母:

用于表示汉字的发音。

少数民族文字:

指我国各少数民族使用的文字。

外国文字:

包括英文及其他国家的文字或字母。

数字:

可以是阿拉伯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

文字商标的设计应突出易认、易记、易于呼叫的特点,并且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则按黑白颜色注册和保护;若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和保护。

总结:

文字商标可以由汉字、汉语拼音字母、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或字母以及数字组合而成。这些元素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商标的显著性和不产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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