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指 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它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驰名商标的认定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而是具有更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即使是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也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具体而言,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商标在公众中具有高度认知度,消费者能凭借这一商标来辨别商品的来源。
享有较高的声誉:
商标在市场上具有较好的声誉和影响力。
经过法律程序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必须经过国家商标局或者国家司法机关经法律程序认定后方可生效。
驰名商标在法律上享有更为严格的保护,例如,即使该商标未在我国给予保护,但符合前述条件,被其他人恶意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建议在申请驰名商标时,企业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商标的知名度和声誉,以便顺利通过有权机关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