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是指某些税费、费用或支出在特定情况下不能用于抵扣其他税费、费用或支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购买非增值税税率项目的货物或服务,例如农产品、医疗服务等。
购买用于非营业性活动的货物或服务,例如员工福利、公益捐赠等。
购买用于非增值税纳税人的货物或服务,例如个人消费、政府采购等。
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及其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其他不能抵扣的情形
在财务、税务等领域,某些费用或税额不能从总金额中减去或免除。
某些公司开展业务所支出的某些费用不能被纳入企业的税前扣除范围,也不能抵扣其他项目的费用。
某些特定的支出,例如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支出,虽然可以列入企业成本,但并不能直接抵扣其他税费。
总结来说,“不得抵扣”意味着这些费用或税额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扣除,从而不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这些规定通常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虚报支出、恶意避税或其他非法手段来减轻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