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评残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医院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前往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残联)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初审:
街道专职委员或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告知原因终止办理。
填写申请表格:
对符合评残标准者,填写《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等,并贴上照片,加盖公章。
安排评定:
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报送地(市)民政部门审查。
医学评定:
由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由医院伤残医学鉴定小组做出残情鉴定。
评定结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指定医疗机构根据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发放证件:
评定通过后,残联将发放《残疾人证》。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残联或社区居委会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