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积分制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来沪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申请人至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登录积分管理信息系统
居住证持证人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提出积分申请
当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单位网上注册和审核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积分申请表》。
提交积分申请材料
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受理和审核
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通知和领取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在申请过程中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积分申请,确保按时完成网上注册和材料递交。
留意相关通知,及时领取积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