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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都有什么补贴

在青岛市,生育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生育津贴

对象: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标准: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例如,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顺产产假为158天,则生育津贴约为42133元。

计算天数:顺产产假一般为98天,剖宫产或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宝宝增加15天。

一次性生育补贴

对象:青岛市户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参保女职工。

标准:生育一胎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二胎及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对象:参保男职工,其配偶生育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护理假天数计算。在青岛,男职工护理假一般为15天,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护理假津贴约为4000元。

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对象: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内容: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的报销,报销比例和限额依据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例如,产前检查费用可按一定比例报销,顺产的分娩费用报销限额在数千元左右,剖宫产则相对更高。

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标准

对象:青岛市参保居民。

标准: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由700元提高至1600元,住院分娩补助标准统一提高至3000元,一孩、二孩的医保补助标准比省定标准提高了一倍。此外,自2024年起,将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对象:不孕不育家庭。

内容:今年4月1日起,将11个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有效减轻不孕不育家庭生育负担。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减轻家庭生育的经济压力,提高生育福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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