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折旧这一概念在常规理解下并不存在。折旧费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老化或其他因素导致的价值逐渐减少,这部分价值会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而股东退股,是指股东基于特定事由,如股东之间的协议或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
具体来说,股金是股东投资于企业的注册资本,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购置固定资产。当这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折旧费用会计入企业的成本,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上。然而,当股东退股时,其股权价值通常不会因之前计提的折旧而减少。股权的转让是基于股东之间的协商或公司的章程规定,退股价格通常与公司的净资产价值有关,而不是基于资产的折旧情况。
如果公司在章程中约定了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并在股东退股时考虑了已折旧的部分,那么这通常会在公司整体资产评估和净资产计算中体现出来。但这并不等同于说退股过程中存在所谓的“退股折旧费”。
综上所述,股东退股时一般不会涉及折旧费的计算,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与公司的净资产价值相关,而不是基于资产的折旧情况。因此,在常规的财务和法律规定中,并没有“退股折旧”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