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财产的办理地点主要分为两个步骤:
公证处
继承人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在这一步,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被继承人的遗产以及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进行核实和确认。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时,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办理公证手续所需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房产交易中心
完成公证手续后,继承人再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完成遗产的过户和转移。
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
建议
提前准备:继承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咨询专业:如有疑问,可先咨询当地公证处或房产交易中心,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
预约办理:部分公证处和房产交易中心可能需要提前预约,建议提前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