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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质物

质物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归其所有的不动产、动产或权利。这些财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质物可以是动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也可以是财产权利,如债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质物的主要特点包括:

可转让性:

质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财产或权利,禁止流转物和不可让与的人身权不能成为质物。

担保性:

质物的主要作用是为债权提供担保,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占有权:

质物需要由出质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质押担保的核心。

质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动产质物:

包括法律不禁止转让的一切动产及其孳息、从物、添附物、赔偿金等。

财产权利质物:

包括所有权以外的可以让与的财产权,如债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股东权等。

在国际上,质物通常指动产,这与传统上的抵押权(抵押物为不动产)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质物是质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标的物,包括动产和财产权利,用作债权的担保,并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质权人依法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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