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中心的缴费标准如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11.5%,单位9%,个人2.5%(其中大病0.5%)。
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的职工工资性收入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申报下一年度的医保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市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普通居民:个人承担160元,镇江市和区两级政府财政补贴320元,合计480元。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减半,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个人缴纳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
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在乡精简老职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等社会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由镇江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
镇江市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且自2004年起连续参保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最低月缴费基数为4250元,最低缴费金额全年5865元。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50元。
学生医保
个人缴纳430元,其余部分由财政补贴。
建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金额较高,适用于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在职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低,适用于各类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以确保医疗保险的连续缴纳和享受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