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典型合同的一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的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
1.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贸易活动。
2.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原则上由行纪人负担,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约定。
3.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时,应当妥善保管。
4. 行纪合同可以是购销、寄售等贸易活动。
5.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纪人直接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不同,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