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递主要邮寄送达 民事诉讼的各类文书,具体包括:
受理案件通知书:
通知当事人案件已经受理。
应诉通知书:
通知被告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关诉讼事宜。
起诉或反诉状副本:
原告提交的起诉状或被告提交的反诉状的副本。
上诉状副本: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副本。
答辩状副本:
被告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起诉状的答辩意见的副本。
举证通知书:
通知当事人有关举证的事项和要求。
出庭通知书:
通知当事人出庭的时间和地点。
传票:
通知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的具体时间、地点。
民事裁定书:
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裁定文书。
民事判决书:
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文书。
民事调解书:
法院对案件作出的调解文书。
通过法院专递邮寄送达的诉讼文书,与人民法院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专递由邮政部门具体完成,可以克服直接送达的某些不足,减轻当事人的对抗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