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生育证明的办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网上办理
通过广西生育服务证网上办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办理。申请人需要注册账号并登录,然后选择申办事项,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并进行个人承诺确认。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随后可以凭短信验证码到指定窗口自取生育服务证。
现场办理
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女方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然后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分别交给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如有工作单位,应当先交给单位出具意见。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申请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生育的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
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属子女死亡后申请生育的,需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
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2张。
填写《广西生育登记表》一份。
建议选择网上办理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更加便捷,可以足不出户完成办理流程。如果选择现场办理,需要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件,并按照流程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