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株洲宾馆需要以下手续:
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首先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如旅游局或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并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旅馆所属的工商所申报旅馆的名称。
消防部门审批
向县、市消防部门申领“安全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书)。宾馆的建筑、消防设备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
公安部门审批
向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公安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因为旅游业属于特种行业,所以需要办理这个证件。
卫生部门审批
宾馆需要符合卫生部规定,持有《卫生许可证》方可正式营业。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处提出申请,卫生局受理之后回去宾馆现场检查勘验,没有任何问题的话就可以办理拿证。
税务登记
作为纳税人,宾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税务登记证》。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宾馆提供餐饮服务,还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领《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等。
以上是开设株洲宾馆所需的主要手续,建议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