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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养老金需要什么手续

养老金转移需要以下手续: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该凭证记录了参保人员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实际缴费的月数以及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等关键信息。

申请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需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正式提出转移申请。

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条件后,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后,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将相关信息表和资金划转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确认转移接续成功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的信息表和资金后,会核对无误,并将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合并到本地的养老保险账户,通知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所需材料:包括《申请》、缴费职工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等。

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相关规定办理,可能需要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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