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需要宪法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
设立监察委员会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宪法为监察委的设立和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体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是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的重要步骤。
加强党的领导和反腐败工作:
监察委员会作为反腐败工作机构,宪法的确立有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
完善国家监督制度:
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确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
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为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了宪法依据。
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宪法的确立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保证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
综上所述,监察委需要宪法,是因为宪法为监察委的设立和运行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政治保障,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制度,以及完善国家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