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中国国籍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以下是简要的步骤和要求:
提交书面申请
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中国护照,提交护照复印件。
若申请人已和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中外混生儿童或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需提交相应的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亲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缴纳申请费
申请费为50元。
退籍证书费用为200元。
总费用为250元。
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后,由受理机关(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进行初步审核。
最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获得批准后
经公安部批准后,申请人将获得退出中国国籍的证书。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如果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通常情况下,只需加入外国国籍,就会自动失去中国国籍,无需进行额外的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