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利,也称私权,是指 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它通常由非公权机关介入的私人和团体所拥有,并受到私法的规范,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私权利涵盖了所有不为法律明文禁止的个人行为,主要来源于个人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并由此自然延伸。这些权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私权利与公权力相对应,公权力是指国家机关或其他公共组织基于公共利益而行使的职务上的权力。公权力的存在是为了保障私权利,解决私权利间的冲突,并且公权力的行使应以私权利的授权范围为限。
私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
生命权:
保障个人生命不受侵犯。
自由权:
保障个人自由,包括言论、信仰、职业等自由。
财产权:
保障个人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人格权:
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
如婚姻自主权等。
债权: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这些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中得到了明确和保障。
建议:了解私权利的概念和范围,有助于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同时也能够理解公权力的界限和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合理行使私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