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
准备材料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一式二联《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一式二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单位办理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材料,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面工作人员对单位所提供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表格上加盖业务章。
个人办理
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转岗、离职或退休等原因需要停止缴纳公积金的,应向所在企业的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以停缴公积金。
个人携带身份证和原参保手续,前往参保地的社保局经办大厅,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办理暂停后,个人账户将由正常状态变为暂停汇缴状态。
离职员工办理
离职员工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中的“封存”--“个人账户封存”中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若员工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若员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
建议提前与所在单位或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停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