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不签订劳动合同:
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
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动者生活带来困难。
强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
加班应当是自愿的,公司需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不缴纳社会保险:
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违反《社会保险法》。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法律责任。
歧视劳动者:
包括性别、年龄、种族等歧视行为,均不合法。
违反工作时间规定:
如超时工作、不给予合理休息时间等。
扣押劳动者证件:
公司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
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如在危险工作环境中不提供安全设备等。
虚假招聘:
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劳动者。
对劳动者进行侮辱、体罚等:
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
不按照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不支付工伤待遇,违反《工伤保险条例》。
非法扣除劳动者工资:
未经法定程序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
不提供职业培训机会:
不重视员工培训和发展。
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却不承担责任:
不遵守竞业限制条款,需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营销或打压竞争对手:
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未能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未能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忽视安全生产,可能构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偷税漏税:
违反税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