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的工资发放规定如下:
原则上由借出单位发放: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在原则上应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标准发放。这一规定确保了借调人员不会因借调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特殊情况下的协商解决: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借调单位需要直接支付工资或有其他特殊安排,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的认可,并确保其正常待遇不受影响。
工资支付形式:
公司发放工资的形式可以是银行卡间接发放,也可以是现金直接发放,具体形式应在劳动合同中有所约定。
工资支付标准:
支付工资的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协议约定:
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通常会签署协议,明确约定借调职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职工有权向原用人单位主张工资。
工伤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在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补贴发放:
有些情况下,借调员工的工资可能会由借调单位发放差额补贴,例如原单位工资与现单位工资的差额,这种做法在法律上通常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借调人员的工资发放主要遵循原单位发放的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以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并且必须保证借调人员的正常待遇。此外,借调单位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也会对工资发放有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