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需代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类似表格。
该表格需详细记录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提取原因、提取金额等内容,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示确认。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购房提取: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预售商品房)。
《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二手房)。
《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购买拆迁还建房)。
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房地产权证(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自建、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证明住房建设或修缮合法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验证住房建设或修缮的实际情况)。
其他特定情况提取:
离休退休证明。
重大疾病或伤害事故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证明。
出境定居证明。
地区差异材料
以成都为例,还需提供: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未婚或离异者需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