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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做生意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贷款做生意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居留证件。

营业执照:

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如果是合伙企业或公司,则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财务证明:

包括近6个月的对公和对私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税单等,以证明还款能力。

经营状况证明:

如租赁合同、租金单或水电费发票,以及近两个月的相关合同或收据。

抵押或担保文件:

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价值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果是信用担保,则需要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贷款用途证明:

如购销合同等,说明贷款的具体用途。

自有资金证明:

证明投资项目资金总额30%以上的自有资金。

其他银行要求的文件:

可能包括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等。

信用报告:

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

抵押或质押物:

如房产、车辆等,需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

借款申请书:

包含借款人简历、工作业绩、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申请借款的金额和期限等信息。

开立结算账户:

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营业收入需经过银行结算。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以向银行提交经营贷款申请,经过银行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后,银行将发放贷款。

请注意,不同银行和金融机构可能对贷款手续有细微差别,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意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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