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换不动产证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权利人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核与受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以下处理: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实地查看与内部审核
有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地查看和内部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办理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审核通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领取新证
申请人携带房产证、土地证及不动产调查结果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换证手续,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即可领取新证。
注意事项:
提前准备:在申请前,要准备好现有的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
了解流程:提前了解换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权利人可以将房产证换成不动产权证。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