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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55条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要规定了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时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一般欺诈行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严重缺陷商品或服务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受害人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总结:

第55条第1款:针对一般欺诈行为,规定了三倍赔偿及最低五百元的赔偿标准。

第55条第2款:针对严重缺陷商品或服务,规定了实际损失赔偿及额外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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