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建房协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需要提供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个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将所需材料一并提交。
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签订合同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抵押登记等。
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贷款划拨
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成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缴成正常。
贷款额度、期限等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确定。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影响贷款审批。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保持沟通,确保贷款流程顺利进行。
在整个贷款过程中,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确保每一步操作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