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主张执行异议,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提交书面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其中应包含您的身份、请求法院中止实施执行措施的财产名称和范围、提出异议的事实和理由。
附上您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提交申请
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材料。
法院审查
执行法院收到您的申请后,将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
裁定结果
如果法院认为您的理由成立,将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
如果理由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您的异议。
申请复议
如果您对法院的裁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异议之诉
如果复议结果仍然不符合您的预期,您可以进一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请确保您的申请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步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