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 :男女双方都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
需要出示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通常需要核对户主、配偶、子女等相关信息。
婚姻状况证明
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二寸彩照:
需要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特殊证明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如离婚证书。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如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签字同意书:
在婚姻登记处,双方需要填写并签字《结婚登记申请书》。
代理人证明:
如果有一方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办理,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相应的委托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在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需要填写健康状况证明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