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购买二套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购房资格
必须具备成都区域户籍,或户籍已迁入拟购房所在区并满足24个月居住要求,或虽未满24个月但已在该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家庭人数需达到2人及以上。
贷款政策
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于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购房合同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房屋评估与贷款审批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产权过户与抵押登记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还款与解除抵押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借款人按月还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其他注意事项
购房者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建议在购房前咨询当地房管局工作人员,确保符合相关规定,顺利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