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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标准适合食品生产

食品生产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其他具体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1355-1986《小麦粉》、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354-1986《大米》等。

地方标准

针对地方特色食品的加工过程和质量安全进行规范的标准,如DBS13/013-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麦苗粉》、DBS13/020-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酸枣叶》等。

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

某些行业或团体制定的标准,如QB/T 2174-2024《不锈钢厨具》、QB/T 5935-2024《白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

其他相关标准

GB/T 10346-2023《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22802-2024《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

GB/T 43729-2024《食品基本信息描述规范》。

GB/T 43730-2024《食品生产数据管理技术规范》。

GB/T 26906-2024《甜樱桃》。

GB/T 43643-2024《澳洲坚果》。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生产。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企业必须执行,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不允许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且应在质量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否则,该企业标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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