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一审的审理期限,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普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通常在立案后 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年。
简易程序:通常在立案后 三个月内审结。
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因此,离婚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 3至6个月,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法院的审理效率。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或有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至一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