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通常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在中国,这些部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环资委
环保组
国资委
环保部
环保厅
环保局
环保所
环境监测站
环保研究所
地方环保部门如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生态科、办公室、开发科等。
具体到不同类型的污染,如废气、噪声、水体污染等,会有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废气污染:环保部门受理。
噪声污染:环保部门或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水体污染:环保部门受理,涉及市政管网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
如果您遇到环境污染问题,可以根据污染类型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投诉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