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审品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和受理
向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或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直接提出申请。
对于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申请。
提交申请表、品种选育报告、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转基因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对于转基因品种,还需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品种试验
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申请后,会安排品种试验,包括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以及DUS测试。
国家级和省级试验由相应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或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审定程序
品种审定的过程从参加省区域试验开始,到生产示范结束。
经审定合格的品种,会发给品种审定合格证书,并确定其适应推广地区。
品种命名
经审定合格的品种由省品种审定委员会统一登记命名,并建立品种档案。
新品种名称应简单易记,且地、市审查小组及选育单位不得对品种命名。
在线填报
可以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进行在线填报。
管理机构用户和企业用户需要注册并登录系统,填写品种审定材料申报数据并提交。
条件和程序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品种可申请省级审定:
经过省品审委组织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的区域试验和1个生产周期的生产试验的品种。
遵循《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相关的申报指南。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官方指南和要求为准。